本会的性质:本会是由江苏籍人士或企业家在宁夏投资,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本会的宗旨: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拥护党的领导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德;积极为会员服务,为社会服务,为党和政府服务;不断加强思想建设,组织建设,制度建设;走共同发展,抱团发展之路,共创合作共赢的新局面。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凡江苏籍人士在宁夏投资、创办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;在宁夏创业的江苏籍企业;在江苏投资经营以及有合作项目、经贸或商务往来密切的宁夏本地企业;热心于促进宁苏两地经贸合作的企业;
(二)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,遵守商会纪律,参加商会活动,自觉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三)热爱商会,有加入商会的意愿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一份(附一寸彩照3张)
(二)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
(三)经理事会批准(追认)
(四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或牌匾
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:会长10万元/年,常务副会长2万元/年,副会长1万元/年,理事3000元/年。
会费交纳按年度计算,一年一交。对新入会的会员,按所担任商会职务,上半年入会的交全年会费,下半年入会的交半年会费。会员应在每年第三季度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会费。也可一次性交纳五年会费,一次性交纳五年会费的优费20%,按80%交纳。
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在本会有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各种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有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的权力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按期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